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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邵阳市统计局部门决算
文件名称: 2022年度邵阳市统计局部门决算
索引号: 4305000013/2023-03321  
公开目录: 财政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统计局
发文日期: 2023-09-24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3-09-24 有效期: 永久

目录

第一部分 邵阳市统计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邵阳市统计局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根据《中共邵阳市委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邵市发[2010]10号)和《中共邵阳市委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邵阳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邵市发[2010]11号),设立邵阳市统计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研究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的改革,完成国家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及各县市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市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及县市区地方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全市各地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普查计划与方案,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方面的统计数。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全市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实、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和市直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九)协助地方管理县市区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监督管理中央和市财政安排的统计专项经费以及中央财政安排的基础建设投资。指导全市统计科研、统计教育、统计宣传工作。

(十)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制定全市社情民意调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社情民意方面调查统计结果的分析、研究、上报工作;承担国家、省统计局和市委、市政府布置和交办的有关社情民意方面的调查任务;收集提供社会动态、舆情信息以及人民群众对重大决策、决定的意见和建议;收集人民群众对社会热点问题的认识和反映;了解提供市委、政府决策部门所需要的信息及其他重要情况;针对领导关心的问题开展民意调查,并承担市党政及各有关部门委托的专项社情民意调查。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邵阳市统计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根据《中共邵阳市委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邵市发[2010]10号)和《中共邵阳市委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邵阳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邵市发[2010]11号),设立邵阳市统计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机构。单位现有在职人员43人,离退休人员37人,内设办公室、政工科、统计法规督查科、综合科、工业统计科、能源统计科、投资财贸统计科、社会事业统计科、服务业统计调查科、普查科等10个职能科(室),另辖邵阳市统计调查队和邵阳市民意调查中心等2个二级机构。

(二)决算单位构成。邵阳市统计局单位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邵阳市统计局单位本级以邵阳市统计调查队、邵阳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2个二级机构。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1,012.5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1.76万元,减少6.62%,主要是因为2021年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增加普查工作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012.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2.59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012.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5.84万元,占93.41%;项目支出66.74万元,占6.5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12.5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1.76万元,减少7.09%,主要是因为2021年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增加普查工作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2.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1.76万元,减少6.62%,主要是因为2021年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增加普查工作经费。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2.5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43.15万元,占83.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32万元,占7.64%;卫生健康支出41.42万元,占4.09%;住房保障支出50.69万元,占5.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94.0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12.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5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指标为年末追加。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426.63万元,支出决算为579.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9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部分经费指标结转至2022年开支。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204万元,支出决算为208.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3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部分经费指标结转至2022年开支。。

4、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部分经费指标结转至2022年开支。

5、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部分经费指标结转至2022年开支。

6、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口普查经费结转至2022年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5.07万元,支出决算为55.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相关经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4.07万元,支出决算为4.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36.99万元,支出决算为36.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6.63万元,支出决算为4.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6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公务员医疗补助延迟至2023年初支付。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50.69万元,支出决算为50.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45.8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59.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0.2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86.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9.7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注意:三公经费情况说明,往年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口径,今年为财政拨款口径)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5.00万元,支出决算为15.43万元,完成预算的61.73%,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和本年均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00万元,支出决算为0.70万元,完成预算的13.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我局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0.09万元,减少11.3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贯彻落实《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其中“三公”经费这块秉着“厉行节约,经费只降不增”的原则,扎实推进监督管理的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不断推进厉行节约,规范公务消费行为,公务接待频率降低。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为本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和本年度均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4.74万元,完成预算的73.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1.37万元,增长10.2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磨损老化严重,维修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0万元,占4.52%,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4.74万元,占95.4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精确到个位数),本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6个、来宾72人次(精确到个位数),主要是用于国内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4.7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邵阳市统计局(单位本级或某二级机构)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74万元,主要是用于汽油费、过路过桥费、车辆维修费等支出,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三公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6.83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决算数减少70.77万元,降低27.47%。主要原因是:2021年有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相关经费开支。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00万元,用于召开全市统计工作会议,人数0人,内容为无;开支培训费3.84万元,用于开展工业、投资、贸易等各专业业务培训,人数157人,内容为专业报表业务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主要是无。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71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8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经对我局2022年度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绩效目标较大的项目进行自查、分析,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对全局资产管理和业务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衡量。

2022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委《实施意见》和省、市统计会议工作部署,科学合理设立了整体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并严格履职尽责,积极推进、严格落实年度工作任务,认真开展绩效自评,较好的达到了年度绩效目标,全面提升了统计工作质效,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完善统计工作机制,推进统计改革创新,加强数据生产全过程监管,提升统计监督效能,强化统计监测服务,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抓实统计监督反馈问题整改,完成“五经普”前期筹备工作,各项工作争先进位,为邵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撑和统计保障服务。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通过自查,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良好,各项工作进行有序,但个别工作有待加强改进,如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的落实情况有待提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 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 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 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 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 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 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 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 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对企业补助: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费用补贴:反映对企业的费用性补贴。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附件:邵阳市统计局2022年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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