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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及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和邵阳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拓宽公开渠道,规范公开内容,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促进了全市统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等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邵阳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邵阳市城北6号,邮编:422000,电话:5363100)。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当前全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市政办发〔2013〕20号)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推进主动公开,主动优化依申请公开服务,努力使公开内容有深度,公开效果有提升,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推进。
(一)市统计局党委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2014年进一步加强了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了由党委书记、局长亲自抓,分管副局长具体抓,机关局办科室和局属单位各司其职的领导体制,统一指导、协调、推进和监督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开展。同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为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发布协调、审核监督等一系列制度,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特别是将(国办发【2014】12号)中社会保障方面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加大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使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时间更加及时,重点更加突出,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把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作为第一要务,积极主动地公开群众应该知道、可以知道、想知道的民政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要内容
2014年市统计局主动公开主要内容有政策法规和规划计划、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公经费”、社会救助标准、养老福利服务机构收费标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信息。更新了单位的主要职责、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公开了社会组织成立登记的审批文件。
(二)公开形式
1.网站
在邵阳市统计信息网网站上,按要求和规定进行主动公开。同时,在“统一平台”上发布各类政务信息,方便服务对象通过网站查询等方式,及时了解统计公报、统计分析、月报卡、年鉴等统计相关内容。
2.政务中心信息公开情况
认真及时做到向政务中心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文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所有信息均免费提供公开服务。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工作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以来,我局经过近几年来的工作实践和积极探索,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2015年,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相关要求,继续围绕统计政策、统计工作进展等全面做好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统计工作的透明度,增强统计部门服务公众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