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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识《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文件名称: 如何认识《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索引号: 4305000013/2016-00309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解读 公开责任部门: 统计局
发文日期: 2016-08-15 公开形式: 依申请公开
生效日期 : 2013-04-19 有效期: 永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制定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已于200951日起施行。这部《处分规定》应统计工作进一步发展的迫切需要而生;《处分规定》的实施可谓恰逢其时!

随着我国经济规模日益扩大经济结构日益复杂,利益主体日益多元化统计数据的重要性和敏感性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突出,统计工作也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受到各方重视和关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统计,因为统计数据是否准确完整关系宏观决策是否科学;人民群众高度关心统计因为统计数据与他们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国际社会高度关注我国统计因为中国经济的发展已成为世界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相互影响的程度越来越深刻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社会各界对我国统计数据的质量和公信力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特别是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不断深化和蔓延,我国经济面临困难明显增多的情况下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信、准确完整,维护统计数据的公信力意义重大,任务艰巨!

在统计工作越来越重要、统计任务越来越繁重、统计难度越来越大的情况下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在统计上违法违纪的行为时有发生,同时还出现了许多过去没有过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有的领导干部为了追求所谓政绩,授意、指使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甚至统计对象篡改统计资料,编造统计数据有的单位和人员为了骗取荣誉和利益按需报数;有的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明知统计数据不实却不履行调查核实职责,有的甚至主动迎合领导意图参与弄虚作假。上述问题有的是过去长期存在的有的则是随着形势的发展,近年来出现的新的违法违纪行为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干扰着我国统计数据的质量使统计的公信力面临多方面的挑战。

坚持依法统计确保统计不出假数、真实可信、准确完整,是党中央、国务院对统计工作的明确要求也是各级统计机构和广大统计人员一以贯之所追求的目标。对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行为早在1998年,中办、国办就联合发出通知明确指出:在统计上弄虚作假是一个严重的政治问题是一种危害性极大的腐败行为,必须采取措施坚决加以纠正。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强调要严格执行《统计法》严肃查处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行为。为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加大对在统计上弄虚作假、违法违纪行为的打击力度,各级统计机构和广大统计工作者努力贯彻执行《统计法》着力推进依法统计,采取多种措施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查处和打击在统计上出现的违法违纪、弄虚作假行为。

然而不可回避的是,过去《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对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虽有原则规定但由于对具体的处分幅度和处分权限不够明确,可操作性不强影响了统计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工作的正常开展;另一方面随着形势的发展,统计工作中出现了一些新的违法违纪现象现有法律法规中却没有相关的处分规定,导致这些违法违纪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查处

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新的问题和挑战,《处分规定》应运而生这部《处分规定》整合并进一步细化了《统计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方面的规定,补充了新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表现形式及其量法量纪标准完善了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具有很强的现实性和可操作性《处分规定》的实施,对大力推进依法统计查处和打击在统计上弄虚作假违法违纪行为,净化统计工作环境强化统计人员的职业操守,增强统计抗干扰能力确保统计数据质量,维护统计数据在国际国内的公信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一定要把《处分规定》学习好、宣传好,并采取有力措施使《处分规定》得到切实贯彻落实,从而发挥好这部《处分规定》的重要作用!

来源:http://tjj.hunan.gov.cn/hntj/xxgk/zcfg/zcjd/201611/t20161104_3773044.html

文件: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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