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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统计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文件名称: 邵阳市统计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索引号: 4305000013/2021-02687  
公开目录: 财政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统计局
发文日期: 2019-06-11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19-06-11 有效期: 永久

邵阳市统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邵阳市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邵阳市统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三部分 邵阳市统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邵阳市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中共邵阳市委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邵市发[2010]10号)和《中共邵阳市委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邵阳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邵市发[2010]11号),设立邵阳市统计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研究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的改革,完成国家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及各县市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市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及县市区地方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全市各地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普查计划与方案,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方面的统计数。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全市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实、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和市直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九)协助地方管理县市区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监督管理中央和市财政安排的统计专项经费以及中央财政安排的基础建设投资。指导全市统计科研、统计教育、统计宣传工作。

(十)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制定全市社情民意调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社情民意方面调查统计结果的分析、研究、上报工作;承担国家、省统计局和市委、市政府布置和交办的有关社情民意方面的调查任务;收集提供社会动态、舆情信息以及人民群众对重大决策、决定的意见和建议;收集人民群众对社会热点问题的认识和反映;了解提供市委、政府决策部门所需要的信息及其他重要情况;针对领导关心的问题开展民意调查,并承担市党政及各有关部门委托的专项社情民意调查。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根据《中共邵阳市委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邵市发[2010]10号)和《中共邵阳市委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邵阳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邵市发[2010]11号),设立邵阳市统计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机构。单位现有在职人员48人,离退休人员29人,内设办公室、统计法规督查科、综合科、工业统计科、能源统计科、投资财贸统计科、社会事业统计科、服务业统计调查科、普查科等9个职能科(室),另辖邵阳市统计调查队和邵阳市民意调查中心等2个二级机构。

(二)决算单位构成。邵阳市统计局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本部门决算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根据市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所属二级机构为一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报表分别单独公开)以及其邵阳市统计调查队、邵阳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

第二部分邵阳市统计局2018年决算公开附件

第三部分邵阳市统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 年收入1,360.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60.89万元。比上年增加27.92%,占本年总 收入的100.00%。其增加(减少)主要原因是:2018年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进入收尾阶段,第四次经济普查正式开展,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中新增经济普查经费342万。本 年支出合计1,141.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1.76万元,占本年总支出100%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收入1,360.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60.89万元。比上年增加27.92%,占本年总 收入的100.0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60.89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 年支出合计1,141.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1.76万元,占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05.53万元,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360.89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44.65元,财政拨款支出 1,141.7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63.78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80.87万元,增长 14.77%。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为1,360.89万元政府性基金为0.00万元,其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18年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进入收尾阶段,第四次经济普查正式开展,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中新增经济普查经费342万。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1.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减少38万元,减少3.24%。其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与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减少38万元,减少3.24%,不存在明显变化。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60.89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100%。与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增加297万元,增加27.92%。其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18年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进入收尾阶段,第四次经济普查正式开展,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中新增经济普查经费342万。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35.6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41.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5.20%,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92.05万元,支出决算为959.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5.0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民调工作经费,经济普查经费等均未纳入年初预算。

二、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收到新型工业化推进奖10万元。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款)财政对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5.14万元,支出决算为5.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支出0.55万元,支出决算为0.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9.03万元,支出决算为29.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3.36万元,支出决算为13.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9.77万元,支出决算为39.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

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工业和信息产业支持(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底财政拨款新型工业化奖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邵阳市统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41.76万元。其中:

人 员经费734.43万元,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支出;

公用经费407.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 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 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3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7.54万元,完成预算的50.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具体情况如下: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16.04万元,占91.45%。公务用车保有量2,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1.49万元,占8.49%。公务接待29批次174人次。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7年减少6.73万元,我单 位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等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在今年收支预算内,绩效目标主要确保完成以下整体目标:

目标1: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指导全市统计工作,确保联网直报,两纲监测等常规统计工作完成。

目标2:保障统计执法,园区统计,民意调查,统计监测等工作经费,积极跟进统计改革。

目标3:做好2018年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启动前期准备工作。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全省统计工作会议及各级领导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履行职责,着力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努力提高统计服务水平,不断加强统计队伍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邵阳市统计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407.32万元。比2017年增加92.4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相比2017年在同时进行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新增加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费开支导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总额70万元,其中:货物25万元;服务45万元;本年度政府采购实际采购总额30.82万元,其中:服务30.8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年末共有车辆2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 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 (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 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 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 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 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 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 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 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 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 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2018年度邵阳市统计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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