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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省统计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要求,根据省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的统一布署,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研究制订了省统计局普法责任清单和2024年度普法重点任务清单,现将有关内容向社会公布如下:
普法责任清单
一、共性清单
突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传教育(以下简称《宪法》),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宣传普及,深入宣传促进高质量发展、助推“三高四新”战略实施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与本部门职责、管理、执法和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二、个性清单
重点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湖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2024年度普法重点任务清单
一、共性指标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相关内容纳入年内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内容和本单位、本系统法治培训内容,开展宣传不少于1次。
2.突出宣传《宪法》,开展《宪法》进机关活动,组织系统干部开展日常《宪法》学习宣传,集中组织好本系统“宪法宣传周”活动。
3.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年内组织学法不少于2次。
4.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在年度述职中加入述法内容。
5.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学法用法考核制度,每年至少举办一期法治专题培训班。组织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网上学法,年内课时达标率100%,应考人员参考率100%,合格率98%。按规定及时编辑、更新本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相关专业法律法规学习读本和考试题库。
6.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组织网上集中观看或是现场集中旁听庭审,年内不少于1次。
7.在部门单位门户网站、自办刊物、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开辟法治宣传专栏(专题),设置“以案释法”栏目,定期发布普法宣传内容和“以案释法”案例,年内报送不少于3个典型案例。
8.加强对本单位乡村振兴联系点的指导,有针对性地宣传普及本部门与群众生产生活和乡村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年内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不少于1次。
9.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八五”普法规划和《湖南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制定年度任务清单并抓好组织实施。
二、个性指标
1.组织全省对《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湖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的学习。
2.组织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3.开展送法入企活动。
4.将“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相结合,开展统计法集中宣传月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