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邵阳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为主线,聚焦防惩统计造假、普法宣传、执法规范等重点任务,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法治保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5年法治建设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法治思想根基。一是健全领导机制。局党组切实履行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全年召开 2 次专题会议研究法治工作,局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在市政府常务会议解读新修改《统计法》,6月6日,在市政府举办“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案例释法100”第4期讲座上,局长杨卫东授课解读新修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旨在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全市做好新时期统计工作的法治意识、能力本领和底线思维。二是深化理论武装学习。坚持常态化学习机制,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局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等多种形式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对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刚性制度实施方案》和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修改的《统计法》等相关内容反复学、常态学,不断增强学习的系统性、长效性、贯通性。三是压实法治建设责任。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年度重点工作和领导班子述职述廉述法重要内容,制定《2025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层层压实责任、闭环推进落实,确保党的领导贯穿统计法治工作全过程。四是积极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每年至少1次在市委党校进行主题授课。5月16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志敏在市委党校为乡科级正职干部任职培训一班、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专题研讨班全体学员开展了以《树牢统计法治精神 维护统计法律权威》为主题的专题讲课,推动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统计法治理念,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
(二)聚焦源头治理,筑牢数据质量法治防线。一是深化防惩造假制度建设。完善数据质量审核评估管控流程,构建“源头审核—过程管控— 事后追责”全链条机制。推动县(市、区)统计机构和党委政府向上级统计机构和党委政府书面报告防惩造假工作情况,实现 “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常态化开展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清理工作,从源头上防范制度性违法风险。维护统计机构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切实保障统计机构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二是强化统计监督效能。扛牢数据质量监管责任,加强常规专业数据核查,2025年共开展专业数据线上核查2200余次,实地核查120余家。规范企业基础统计资料,逐步推进企业电子台账建设,2025年,全市4995家纳统企业、1016个投资项目均已建成电子台账。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持续推进乡镇(街道)统计规范化建设,2025年已全面建成202个乡镇(街道)示范点建设。严格贯彻执行司法部门开展的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业务培训要求,按“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工作要求制定年度检查计划,开展好常规执法检查工作,市县两级开展 “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 50 家单位,立案处理 2起,案件结果全部公示。同时注重执法队伍建设,7月组织全市统计系统18名工作人员报名国家统计局执法证考试,积极选派人员参加省委巡视、省统计局执法检查工作,以练代训,在实践中提升执法人员的工作能力。三是抓好问题整改整治。扎实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召开专题部署推进会,从严纠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全面梳理了2024年关于“有责修数”被追责问责地区的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进展情况,目前已全部按要求完成追责问责工作。认真做好我市第七、第八轮省委巡视统计专项监督检查问题整改工作,目前第七轮涉及的5个县市区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通过省统计局验收,第八轮涉及的5个县市区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三)创新普法宣传,营造依法统计氛围。一是做实节点普法。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9·20”统计开放日、“12·4”全国宪法宣传日等为契机,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活动,制作动漫视频、宣传手册、文创产品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品十余种,发放资料36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600余人次。二是深化精准普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高质量开展“五进”统计普法,在报表布置、数据采集、执法检查等工作中嵌入式开展普法,针对企业、基层统计人员、党政领导等不同群体开展差异化宣传培训。三是强化统计诚信教育。在全市统计系统全覆盖开展诚信诚实统计职业道德教育活动,引导广大统计干部职工在围绕“坚守诚信诚实职业道德底线”的专题讨论中,以案为鉴、以论促行,进一步树牢“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生命线”的理念。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统计法治意识有待加强。社会、企业对统计法治认识的不到位提高了统计执法的难度,增加依法治统的运行成本。经过多年的努力,社会上的依法统计氛围虽日益浓厚,但总体而言,统计法治意识仍然较为薄弱,法治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仍需拓展,部分基层单位和调查对象依法统计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普法形式的创新性和实效性需持续增强。
(二)统计基层队伍力量薄弱。全市还有不少乡镇没有设置专职统计岗位,基本上是兼职且变动频繁,统计队伍难以保持稳定,人员更换的速度超过了业务培训速度,造成基层统计工作者业务素质难以适应当前发展新形势,也导致了工作脱节、资料遗失不完整、数据无法有效衔接等现象,影响了统计工作的延续性和完整性,同时统计执法力量与工作需求仍有差距,基层执法装备配备不足,执法信息化、科技化水平有待提高,总体距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的要求仍有差距。
(三)企业规范财务管理有差距。我市小微企业数量较多,相关职能部门对企业规范财务管理制度要求不严、指导服务不够、推动落实不力,导致部分企业会计基础薄弱、财务制度不健全,难以准确及时完整提供统计报表要求的财务数据、凭证等资料,影响了统计数据的全面性与准确性。
(四)部门统计工作协同配合不足。相关职能部门联动机制不健全、协调配合不紧密,导致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不牢固。比如,统计系统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在名录库新增、变更、剔除等日常维护工作方面协同配合不够、信息沟通不畅,对部分已关闭、停产、注销的企业未能及时办理注销手续、未能全面掌握信息,造成基本单位名录库部分单位信息与实际不相符。
三、2026 年重点工作建议
(一)加大统计法治宣传力度,增强统计法治意识。主动学法,有效尊法。要着力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学法用法。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统计法》进党校,推动领导干部支持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职权。全力推动学习统计法、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敬畏统计法的统计法治意识和统计法治精神在全社会养成,形成人们自觉履行统计法定职责、积极支持配合统计调查的社会氛围,使统计法律意识不断深入人心。
(二)推进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统计事业的健康发展,需要强有力的法治支撑,统计调查部门和统计人员要带头守法,不断提高依法统计调查能力,切实加大依法查处弄虚作假力度。坚守统计工作的“四条红线”,坚决维护统计法律法规的威严。打造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的统计工作队伍,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稳定基层统计队伍,组织开展分级、分类培训工作,加强复合型统计人才培养力度,进一步优化执法队伍人员结构。
(三)完善统计责任管理机制,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建立健全依法治统规章制度。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要求,构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体系。认真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问责制,压实数据质量责任,切实提升统计工作服务水平。协调各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工作,加快构建“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管理机制,为全市经济建设提供全面支撑与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