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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邵阳市统计局制定了《邵阳市统计局柔性执法清单》。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决策部署,在统计执法领域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邵阳市统计局制定了《邵阳市统计局柔性执法清单》(以下简称《清单》)。
二、起草依据
《清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湖南省统计局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严格遵守其相关规定。
三、主要内容
(一)明确不予处罚情形。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明确了“迟报统计资料的行为”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的1种情形。
(二)明确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形。明确了对行政相对人“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的行为”“提供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行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2种情形。
(三)明确一般处罚情形。当事人没有法定不予、减轻或从轻情节的,应当对其予以一般处罚,应当取法定处罚幅度的中等档次进行处罚。
文件:http://tjj.shaoyang.gov.cn/sytjj/gfxwj/202307/e6bbd3bc76c64a43b3c1d885ad59beb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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